本文为10月10日中铁十八局火灾事故通报:内容如下
事故概况:火灾事故发生在10月10日凌晨5时左右,地点位于距离周至县城约60公里处周至县辖区秦岭腹地,着火的为一幢为工人居住的彩钢板房,材质为泡沫板。事故造成12人死亡,1人失踪,24人受伤。
宿舍介绍:彩钢房的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1400平方米,三层K式活动房,内有173张床位。经核查,该建筑无论是从每层的建筑面积、材料防火性能、安全疏散通道设置,还是灭火器材配置、临时消防设施设置等诸多方面,都严重违反了国家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》的规定要求。
火灾原因:该施工现场无何安全管理组织,防火安全制度形同虚设,管理混乱。根据事故调查组目前对施工现场查看了解的情况,该施工单位安全事故原因是工人使用了大功率的用电设备。现场搭建的办公、住宿等临时用房耐火等级低。现场线路私接乱拉,宿舍内使用电炉子、千瓦棒等大功率电器和灯具。
该施工现场无任何防火安全措施,灭火器材严重不足,无临时消防水池,发生火灾后无法有效组织扑救。对农民工的安全宣传培训不落实,施工单位未开展过灭火应急演练,工人的防火安全意识差,不熟悉基本的防火安全常识,不掌握基本的自救逃生方法,致使许多人员无法逃生而遇难。
事故造成12人死亡,1人失踪,24人受伤。